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宣判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宣判后曾艳阳法官亲自将判决书送到了被告家中,向其释法明理,以法官的柔情“敦促”其及时履行了案款。
据悉,被告张某占用原告马某的床位输液,引发争吵,争吵过后,马某突发疾病死亡,马某家属将张某诉至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张某则认为马某的死亡与自己无关,拒绝调解和赔偿。
经过法庭调查和审理,曾艳阳对双方责任进行了划分,判决后又亲自将判决书送到被告张某家中,向张某详细讲解了判决依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对其进行了释法明理:“我们认定马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其自身疾病,你们双方的吵架行为只是引发他死亡的诱因,公安机关出警时的询问笔录也能证实,所以判决你承担了10%的责任,况且现在老人都没了,该咱赔偿的还得赔偿,图个心安……”。
“没想到案子都判了,法官还能上门给我讲理,您说的对,我也有错,现在我愿意承担责任,把钱尽快给人家”,张某握着曾艳阳的手说道。
第二天一早,张某便将4.5万元赔偿款送到了法庭。
“真是非常谢谢您,要不是您主动做工作,我们也不能这么快就拿到钱,现在也不用再去法院申请执行了,这事儿可算是了了”,收到赔偿款后,马某的妻子感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