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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文化引领矛盾多元化解

发布时间:2022-06-24 10:57:26


    一、基本情况

    老子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河南省鹿邑县是老子故里、李姓之根、道家之源。老子《道德经》蕴含着丰富的哲理,其中关于法律方面“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等哲学思想,为矛盾化解提供了新思路。

    鹿邑县辖区人口130万人,常住人口95.86万人,地处中原腹地,是农业大县、产粮大县,乡土人情风味浓厚,辖区案件主要以婚姻家庭、土地纠纷、债务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为主,此类案件重在促进双方化解矛盾、定分息诉,弥合双方之间对立情绪、修补亲情关系。鹿邑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年均受理案件(审判和执行)120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6200件。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以老子哲学思想为基础,不断探索多元矛盾化解新做法,受到良好成效。

    二、主要做法

    鹿邑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创新矛盾化解举措,打造了“3+3+1”多元解纷体系。

    第一个“3”即县、乡、村三级联调,在鹿邑县委、县委政法委推动下,在县级层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乡级设立乡镇综治中心,在村级设立村矛盾调解室。发生纠纷后,先由村两委干部为主体组建的矛盾调解室先行化解。实际运行过程中,利用县网格化建设成果,在每个行政村设立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不超过50户,设置一个网格员。全县共有五级网格员,一级网格员为县委书记、二级网格员为乡镇党委书记、三级网格员为村、社区支部书记、四级网格员为自然村干部、五级网格员为党员、村民代表等,自上而下构建严密的网格化体系,鹿邑县委出台了有关网格化建设的文件,主要负责风险隐患排查、矛盾化解、平安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形成群防群控、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村级网格员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移交到乡镇综治中心,在派出人民法庭指导下,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再次进行调解。若矛盾难以化解,再由鹿邑县法院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的专业法官和专职调解员介入。通过层层过滤,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的。

    第二个“3”即设在鹿邑县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室、金融纠纷专门调解室、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这三个诉前调解平台。当事人到法院后,立案庭工作人员根据案件不同性质进行分流,金融借款纠纷由金融纠纷专门调解室进行先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由道交一体化处理中心进行先行调解,其他如婚姻家庭、合同、债务、土地等纠纷由诉前调解室进行调解。分类分流调解,既能提高工作效率,也能提高工作质量,培育专业调解人才。

    “1”即专业化审判团队,根据基层法院特点和案件数量,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案件稳居民商事案件前几名,故在民事审判庭下设家事、道交事故、建筑工程、房屋买卖等专业审判团队。对于诉前调解不成的婚姻家庭案件,由家事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建立了专门了家事审判庭,由3名女性资深员额法官组成专门合议庭,在审判庭布局上设立圆形审判台,布设以“家和万事兴”为基调的背景,在原、被告席上,以“丈夫”“妻子”代替“原告”“被告”的生硬称呼,缓和夫妻双方对立情绪。在审判过程中,注重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尽最大努力维护家庭和谐。另外,组建建设工程、交通事故、买卖合同专业化团队,便于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法官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效果

    作为中原腹地、农业大县的鹿邑县,矛盾纠纷多以传统的家事、债务等案件类型为主,此类案件应以调解为主,妥善化解,通过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搭建多元调解平台,发挥基层治理作用,达到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鹿邑县人民法院通过上述多层级、多平台践行多元解纷理念,取得较好效果。从办案效果上看,2022年1-4月份,下设的四个人民法庭审结民事案件660件,调撤264件,调撤率40%;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415件,调解成功765件,成功率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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