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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守护美丽

——省法院环资庭在世界环境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2-06-08 10:19:55


6月5日世界环境日,省法院环资庭员额法官荆向丽走进郑州大学法学院,与郑州中院王冰法官、郑州大学法学院40多名环境法专业导师及研究生同时在线下、线上就环境司法实务的前沿问题和热点案例进行研讨。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玉辉代表法学院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型法官表示热烈欢迎,希望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环境法学学科建设,深化人才培养,促进郑州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研究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由荆向丽法官主讲。荆向丽法官从环境资源审判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详细介绍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诉闫某杰、王某锋等3人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叶县某公司诉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平项山市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案,就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预防性原则的适用、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等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还结合自身审判实践对如何在具体案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第二单元由王冰法官主讲。王冰法官结合某基金会诉河南省新郑市某镇人民政府民事公益诉讼案和某开发区管委会诉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对森林生态环境损害的认定规则及能动司法提出自己的看法。互动环节,研究生们踊跃提问,荆向丽法官、王冰法官一一作答,双方对环境资源审判中惩罚性赔偿、恢复性司法裁判方式的执行落实等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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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交流的研究生们纷纷表示,两位法官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生动鲜活、别开生面的案例剖析课,深化了对环境法律制度的理解,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明确了方向。郑州大学自然资源法研所所长助理、研究员翟新丽表示,二位法官的讲解让大家受益匪浅,环境资源法学学科的交叉性、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复杂性,决定了纯粹的法学研究和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实务必须紧密结合,法官们以后要多走进高校,开展多样化的互动、交流,为郑州大学环境法学学科发展提供更多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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