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企职工,是在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由焦作市解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解放区人民法院第一批人民陪审员,是在解放区30万常驻人口中,有幸被选中的100余名人民陪审员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2018年《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除了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推进司法民主以外,对促进司法公正、保证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与正义是司法制度追求的最大目标。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大众,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国家权力。马克思曾说:“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2019年至今共参与陪审司法案件20多次,涉及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等。每一次的参与经历就是一次良好的法治思想教育和行为规范指导。司法作为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人权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司法过程中提高公民政治权利参与度,能够推进“人民主权”在司法审判中真正实现,是反对司法专权、保障公民自由的重要机制。是实现司法民主和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力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宣传的有效途径。
三年来的陪审工作让我感受到了法官工作的艰辛和不易,有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十几个犯罪嫌疑人,整整审理了一天。还有一个刑事案件涉及5名犯罪嫌疑人,由于公诉机关补充侦查,提供了新的证据,先后庭审了三次才结案。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感到这份工作不仅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一种神圣的使命。在接下来的两年任期内,我会再接再厉,不断学习提升,努力做好每一次庭审工作,努力做到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