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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人民的“耳朵”和“眼睛”

  发布时间:2022-05-26 15:59:28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2018年全市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拔中,我有幸成为焦作市解放区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当聘书发到我的手中时,我就感到肩上的责任,使命的重大。通过任职前的系统培训,使我知晓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要求以及对案件审理和作用。履职这几年,我感悟颇深,收获甚大。

    清楚的记得,2019年4月3号是我第一次参加陪审,法庭上的严肃气氛,使得刚走上法庭的我开始还有点不适应,坐在法庭之上紧张的大气不敢出一口,但随着主审法官的一步步问询和审理,我对法庭上的原告、被告和辩护律师有了初步的了解,对当庭陪审的具体案件也有了进一步的研判和了解,紧张的情绪放松了许多,逐渐进入了自己的角色。

    有了第一次的陪审经历,在之后的陪审中我都会沉着冷静,认真对待,发挥职能。履职三年多来,几乎每月都参加一到两次的案件的陪审工作,在我参与陪审的案子中,有刑事犯罪、民事纠纷诉讼、非法集资、婚后财产分割、遗产纠纷、交通肇事、诈骗案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等等多类案件。

    在陪审的过程中,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一次是参加审理团伙诈骗案,被告中有7人,且多是未成年人和早年退学的无业游民中学生,他们在首犯的怂恿和诱骗下,用虚假微信以漂亮女子的身份骗取男子信任,进行网络平台投资赌博,本次开庭因为被告人员较多,需要一个个的审问和辩护,从早上九点开庭,一直审到晚上七点结束,基于案件被告人多是未成年人,法官最后采取了庭前教育环节,由法官和两名陪审员分别对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作为陪审员,第一次在法庭上讲话深感责任重大,经过短暂的准备和语言组织,我对台下的多名被告用母亲般的口吻,语重心长的进行说服教育,好想尽快一下子让他们顿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做父母的好孩子、社会的有用之才,那一刻,我感觉到我是一名真正的“法官”。

    人民陪审员也很了不起,我们不仅可以起到审判监督的作用,更是一名义务法治宣传员。我们既是陪审员,也是合议庭成员,在庭后合议阶段,我们也充分发挥陪审员的职能和作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且从中获得收获,学到许多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且在生活中经常告诫家人和亲朋好友,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发挥好法律宣传员的作用。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能成为一名陪审员我很自豪。即便任职期满,我还会继续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良好作用,做一个讲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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