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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名不穿制服的“法官”

  发布时间:2022-05-26 15:58:02


    2018年12月,我被解放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三年多来,先后参加了几十次庭审,其中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在陪审过程中,本人的法律素养得到了锻炼和提升,真切体会到了法庭的庄严、法律的威严以及法律所保护下公民的尊严,深感陪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法官一样有着同等的权利。作为一名陪审员,应当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等,否则会出现“法盲审案”、“陪而不审”等情形,起不到应尽的作用。因此,我平时十分注意学习法律知识,自费购买了《民法典》等法律书籍,定期收看法制节目,在学习相应法律知识的同时,自身的法律素养也得以提高。在每次庭审过程中,积极向法官学习,将案情代入到所学知识中看是否匹配。在合议时,积极表明自己的陪审意见,如在2020年夏季的一次刑事案件庭审中,我说出了自己的陪审意见并被合议庭采纳。在一次次实践的过程中,我对个案的分析研判能力不断提高,逐渐地掌握了陪审工作的技巧所在。

    人民陪审员是一个身份特殊的编外司法人员,也可以说是一个不穿制服的“法官”,这种角色的把握需要一个度,这个度需要陪审员要有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在审判过程中是一个监督员,在合议时要当好一个裁判员。陪审员来自于人民当中,贴近群众也了解群众,所言更接地气更容易被普通群众所理解,所以陪审员也有着“传声筒”作用,将法官的法言法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法律事实。回顾三年来的陪审员工作经历,有数起民事案子由于和当事人之间形成了有效沟通,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此外,每一次庭审过程于我而言都是一次普法活动,将自己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案件当中,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工作。

    因为本人曾经有过政法工作的经历,我在退休之后,被聘任为焦作市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经历丰富是我从事人民陪审员的一大优势。因此,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之下,为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我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在沟通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使多起案子达成调解协议,从而使得当事人之间免去诉讼之争,化干戈为玉帛。

    于我而言,从事人民陪审员的工作既不是一种权力,也不是一种荣誉,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担当,是人民和法律所赋予我的一份光荣的任务。因此,在每次陪审过程中,我都秉持着严肃、认真、细腻、居中的态度认真对待,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量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有几次庭审中,有当事人要求我提供联系方式邀请我出来“坐坐”,被我婉言谢绝了。因为我深知法律的本质便是公平公正,作为一名陪审员更是应该树立“居中裁判”的价值观,这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司法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形象的维护。

    回顾过往经历,我可以自豪的说,我尽到了人民陪审员应尽的责任。若干年后,这段经历并不会随时光消逝,而是将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铭记在我的心中,公平公正、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也将会成为我受用一生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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