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法院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不断强化工作措施,能动司法为企业纾困解难,助企发展,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高度重视,提升认识。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央、省市领导有关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各项营商环境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严厉打击,依法维权。该院严厉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将影响企业发展的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40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刑事审判还注重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依法惩治侵害企业权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案件15件,积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规范竞争,平等保护。该院妥善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类案件上千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金融司法支持。
穷尽手段,打造诚信。该院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打造诚信社会,保障市场主体债权得以实现。树立诚信社会理念,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通过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设立“老赖”曝光台,引入举报奖励机制,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制约效应,督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到位金额上亿元。
司法公开,阳光司法。该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网上预约、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等,畅通网上办事渠道,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渠道,主动向当事人和律师推送案件流程信息,促进阳光司法。
开门纳谏,主动作为。该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办理好营商环境提案,先后召开2次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邀请1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家代表座谈,听取对法院如何更好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打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商事主体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司法宣传,以案释法,积极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注重积累和总结司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打造民营企业与法院双向良性互动,由院党组领导带队,资深法官深入到各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宣讲,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