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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王某某等七人侵权责任纠纷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

发布时间:2022-04-13 08:19:02


    案情简介:王某某等七人共同到西峡县盗掘恐龙蛋化石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七人盗掘出完整恐龙蛋化石4枚、不完整恐龙蛋化石2枚,开挖盗洞的地点位于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盗洞深约100米、高约1.5米、宽约1米,破坏性极大。西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分别判处王某某等七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判决生效后,西峡县检察院将线索移送至南阳市检察院,南阳市检察院认为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提起本案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判决王某某等七人对开挖的盗洞恢复原状并在西峡县恐龙蛋化石群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设置警示牌两幅。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例涉盗掘古生物化石公益诉讼案。恐龙蛋化石形成历时漫长、不可再生,是重要的古生物化石。该案在判决被告人对盗洞恢复原状的同时,还判决以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设置警示牌的方式赔礼道歉,既实现了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的目的,又达到了宣传文物保护、警示他人的效果,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被《今日说法》报道,引发社会公众对环境资源保护的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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