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更是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河南省为例,河南法院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服务绿色低碳发展,出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及大江大河保护和治理的司法意见。同时,深化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设立郑州环境资源法庭,涵盖省内黄河流域、淮河干流、南水北调干渠“两横一纵”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