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举行年度工作会商会议。会议总结通报了第一次工作会商会议纪要推进落实情况,围绕共同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围绕“十大战略”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协作配合促进司法公正以及协力推动改革事项落地等5个方面20项议题进行深入交流,达成了广泛共识。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商中,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分别就相关议题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简要汇报,两院分管领导及审委会专职委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分别作补充说明,与会同志充分进行沟通研讨,胡道才院长、段文龙检察长就各议题逐项进行坦诚交流。
围绕共同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迎接二十大胜利召开,双方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化、机制化水平;要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审前羁押;要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重点罪名量刑指导;要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努力为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双方一致同意,要建立民行诉讼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法加强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要协力推行刑事案件“诉审”集中研判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围绕省委“十大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双方一致认为,要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探讨建立深度协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要共同做好环资案件办理的协调、配合和衔接工作;要发挥刑事司法作用惩治“假破产、真逃债”行为,以高质量履职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河南建设。围绕加强协作配合促进规范司法,法检两院一致认为,要共同构建完善“减刑假释信息化协同办案平台”;要畅通刑罚交付执行渠道;要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完善刑事案件涉案财产上交处置工作,防止涉案财产上缴乱、争管辖等问题;要深化落实省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受理、办理、反馈流程。围绕协力推动改革事项落地,双方达成两点共识:一是组织开展同堂专题培训,二是建立重大改革事项通报交流机制。
“要不断完善会商机制,把会商形成的成果转化好、运用好,共同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胡道才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宪法法律对法检两院关系所作的法律制度上的安排。长期以来,法检两院保持良好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关系,共同为推动河南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要坚持和维护好两院良性互动关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势,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公正担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主动敞开大门,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要强化支持配合,规范相互制约,合力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
“会商机制是落实宪法法律要求、强化互相配合的有益探索,是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质效、实现共同目标使命的有效举措。”段文龙检察长在讲话中对两院会商机制予以充分肯定,他指出,要把会商机制坚持好。开展深入研讨交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提高履职的质效和水平。要把达成的共识落实好。要尽快形成会议纪要,印发全省三级法院、检察院,尽快固化会商成果。对照会议纪要,认真细化内容、科学分解任务,纳入年度工作台账,逐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要持续跟踪督查督导,把会商成果落实纳入季度业务工作调度内容,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讲评、督促推进,确保会商成果条条落实、件件落地。要把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保持好。要立足两院会商平台,经常性地沟通联系、协作配合,更好地形成公正司法合力,努力在协同履职中增强工作效果、扩大工作影响、树好司法形象,达到“1+1>2”的效果。
省法院、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委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