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康某等36人申请执行杨某案

发布时间:2022-02-15 09:47:51


   【基本案情】

    康某等36人被杨某雇佣在某工程干活,但杨某一直未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发生纠纷后,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但杨某仍并未如约履行义务,康某等人向安阳市殷都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官依法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联系杨某,其均置之不理。执行干警利用大数据发现杨某曾在安阳林州及沧州黄骅港的宾馆出现过,便到林州进行排查,未果后又驱车前往河北沧州黄骅港。执行干警与当地新村海防派出所取得联系,一同排查近二十家宾馆和饭店,终于了解到杨某在某钢铁公司打工。在某钢铁公司所在辖区的沧州支队临港海防派出所协助下,最终执行干警和民警在杨某办公室将其拘传回派出所,但杨某仍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决定将杨某连夜拘传回安阳市殷都区法院。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执行干警积极联系安阳的医院,带当事人做核酸检测,并不断做杨某思想工作,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杨某如果仍拒不配合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杨某迫于法律压力,当场将康某等36人的劳动报酬共计27390元一次性履行完毕。

   【典型意义】

    执行本系列案中,执行法院在多次联系和查找被执行人未果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大数据摸排线索,并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奔赴千里跨省异地执行,充分发挥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机制,找到被执行人,成功将其从河北省拘传回安阳市殷都区法院。通过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让农民工及时拿到了劳动报酬。多种措施的综合运用,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用尽措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决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