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5月至6月,赵某等16人在刘某承包的防腐木工程工地干活。经过结算, 刘某于2019年10月13日向赵某等16人出具欠条,约定当年年底还清。赵某等人多次向刘某催要未果,在夏邑县法院济阳法庭提起诉讼。济阳法庭立即开启涉农维权“绿色通道”,当天立案,向赵某等人了解情况,及时通知刘某到庭调解,并从法律和诚信等方面告知刘某拒不支付工资有可能产生的后果。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刘某态度终于发生转变,同意尽快履行支付义务,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仅用3天调解成功。
【典型意义】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机构,通过发挥调解功能,能够实质化解纠纷。本案中,夏邑县法院济阳法庭以及时解决纠纷作为首要目的,坚持自愿、合法原则,将调解理念贯穿始终。通过向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其严守契约精神,恪守信用,积极履行法律义务。16人的讨薪案件在3天内调解成功,一次性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既为农民工解决了急难愁盼问题,又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