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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洛阳法院出台十大举措!

  发布时间:2021-03-20 10:36:00



    为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开展,夯实司法为民根基,牢固树立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不断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推动洛阳法院工作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3月19日下午,洛阳中院召开“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十大举措”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洛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红伟公布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十大举措》,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郏文慧公布了《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暖心便民10项举措》,市中院刑二庭庭长李俊峰通报了在刑事审判中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情况。发布会由市中院政治部宣教处处长刘海琳主持。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 十大举措

    一、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主动对标“国内一流、全省最优”目标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延伸司法服务,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案件“绿标签”制度,一体化推进“速调+速裁+速执”,最大限度提高商事纠纷解决效率,确保一审案件审理期限不超过50天、首次执行平均用时不超过70天。全面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诉讼服务,强化鉴定机构动态管理,切实降低鉴定收费标准,减少企业诉讼成本。充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积极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努力盘活优质存量资产,实现破产办理工作全省最优。

    二、实施乡村振兴司法服务行动 坚决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健全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案件快速审理机制,依法做好新时代“三农”领域审判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保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杨来法诉前调解工作室”经验,充分借助“五老乡贤”多元调解力量,探索实行调解前置,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诉源治理,推动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接,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严格落实“党建引领、‘四治’并进、服务进村(社区)”工作要求,深入基层社区、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每年到不少于20%的行政村进行现场庭审、现场调解,争取五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实施民营企业主权益保障行动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民营企业主财产更加安全、权利更有保障。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涉民营企业主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依法纠错。进一步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主合法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主合法权益行为,让民营企业主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四、开展“执行百日攻坚”活动 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出台执行工作暖心便民十项举措,强化执行流程刚性约束,着力解决执行准备工作启动迟缓、查控措施不及时不彻底、财产处置不公开不透明、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执行透明化水平,建立执行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执行人员“一对一”微信联络互通机制,用足用好智慧执行APP、微执小程序、12368热线等平台,全方位加强执行信息公开。持续强化善意文明理念,依法灵活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建立强制措施预警机制,严禁超标的查封,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采取“死封”,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企业、个人生产生活不利影响。全面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拓宽财产查找渠道,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保证胜诉当事人权益按期实现。设立执行接待专门窗口,落实主管院领导、执行局领导、团队负责人轮流接访制度,公布接访时间及电话,畅通当事人诉求表达渠道。

    五、开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活动 坚持“全面评查、应评尽评”,组织资深法官对信访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参与其中,提升评查工作规范化、透明化水平。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总体要求,对交办案件,3日内约见信访人,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案一策、一包到底”工作模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实质性化解信访问题,确保11月底前办结化解80%以上。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在信访大厅显著位置公布院领导接访时间及电话,建立院领导接访后落实反馈机制,强化院领导接访实际效果。

    六、开展“千案万人庭审评议”活动 开展“千案万人庭审评议”活动。 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依法监督原则,全市两级法院选取不少于1000起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律所等社会各界不少于1万人旁听案件庭审,并就庭审言行、程序、技巧、秩序、效果等五个方面,现场填写调查问卷对庭审活动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对参评案件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上传至中国庭审公开网,公众在线观看后,填写电子调查表参与评议,广泛听取民意,主动接受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七、开展“十百千万法治服务”活动 “十”即围绕“理论政策、思想建设、党的历史、普法宣传、司法服务、扫黑除恶、法治环境、公共安全、人身保护、民生保障”等10个方面积极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洛阳法院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新突破、新成就。 “百”即至少组织开展100场法治讲座,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 “千”即结合“法律七进”“四官进村(社区)”等开展至少1000场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方位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万”即通过该活动,达到数万人受益的效果。

    八、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民事庭审程序,从庭前准备、庭审职责、着装及仪容仪表、言行等方面入手,改进庭审作风,展现法院法官良好形象,彰显司法权威。坚持以智能庭审巡查为主,同时结合随机现场抽查、庭审录像评查等方式实现庭审监督全覆盖和常态化,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依法保障律师和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

    九、推进廉政监督员制度建设 全市两级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所、商会和行业协会中遴选至少500名廉政监督员,建立监督员与院长、纪检组长联系直通车机制,将两级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下,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推动法院工作持续提升。

    十、推进文明服务暖民心建设 出台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文明行为规范,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接触时的用语和行为,进一步提高文明司法水平,努力做到态度好、语言暖、办事快,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法院体验到方便、感受到尊重。

    下一步,洛阳中院将成立以院长为负责人的工作专班,全面负责上述举措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同时,我们将始终坚持“严明政治规矩,严格履职尽责,严守纪律法规,严肃执纪问责”的主基调,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形式主义、敷衍塞责等行为严肃问责,以最严要求、最高标准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诠释对党忠诚、彰显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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