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盛楠给人的第一印象竟是感性的。
之所以有点出乎意料,因为她是省高级法院一名行政审判专家型法官。“没想到她那么细心温和”,许多案件当事人都有这样的感慨。
感性的另一面,是她十年职业经历筑就的理性支撑。“我往往不仅仅满足于案件审理本身的公正,还追求判决之外的价值最大化”。
王盛楠的感性和理性,以及背后的逻辑脉络,构成了她的职业底色。
感性是黄色的:
幸福和沮丧都在这里
王盛楠的感性是黄色的,黄土的黄。
先从她的一身泥水说起。
周口一起涉及宅基地纠纷的案件,原告和第三人就宅基地证载土地的位置产生了争议,双方的分歧只差关键的几十公分。“既然有争议,咱就现场丈量”。为了确保查清事实,王盛楠决定进行现场勘验。前一天刚下过雨,原告房屋前一片泥泞。王盛楠拿着量尺深一脚浅一脚的踩着泥水和同事开始丈量。不仅案件当事人感到吃惊——谁见过这样的省高级法院的女法官啊!连一起配合工作的当地相关人员也赶紧过来帮忙,但被王盛楠阻止了。王盛楠和同事一身泥水地丈量结束,当事人一边在笔录上签字一边感慨:“法官做到这一步,我服了。”
王盛楠事后说:“为啥不让别人代为丈量?因为当事人在法官亲身丈量时看到的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样才能真正信任你的公正”。
像这样一身土一身泥的事儿,王盛楠十年中没少干,甚至还有一次为了看清案件涉及的地界争议点,她亲自爬墙上房做测量。
王盛楠经常说:“只要案件有需要,就到田间地头去,到老百姓身边去,亲自看一看,量一量,这样法官对案件心中有数,当事人和群众看到了,对法官也更加信服。”
2021年9月,王盛楠带领审判团队到漯河巡回审判,这次她带了7个案件。每次采取巡回办案的方式到当地开庭,她都尽可能多带案件。“我们到地市去开庭,就节省老百姓到省法院开庭的时间和费用。我们多安排一些案件,就能使更多群众获得便利。”
头一天下午开庭结束,王盛楠对3起因城中村改造引起的行政补偿案件进行调解。由于每个案件情况不一样,王盛楠和每一个当事人反复沟通。她一边耐心倾听,一边细致地讲解分析。调解第一天持续到晚上7点多,第二天又持续6个多小时,王盛楠嗓子都哑了。最终,案件涉及9个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王盛楠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我看到当事人奔波疲惫的神情会感到心疼。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尽可能调解,减少当事人诉讼的经济、时间和心力成本,也节省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每次调解成功我内心就涌起幸福感。有时候耗费了很多精力时间没能调解成功,也会沮丧。当然,这也是值得的,因为过程中当事人看到了我们的态度。
理性是蓝色的:
追求个案公正之外的价值
王盛楠的理性是蓝色的,深邃的蓝。
“行政案件不好办”,这是不少从事过行政审判老法官的共识。
行政案件往往关涉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需要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我往往不仅仅满足于案件审理本身的公正,还追求判决之外的价值最大化”。
2016年,她承办一起10位村民诉某市政府要求行政赔偿的案件。这个案件的纠纷始于2000年,历时16年,先后经过三次诉讼,原审卷宗有厚厚的十几本,不仅案情十分曲折,法律关系也尤其复杂。加之原告经过多轮诉讼未解决问题,心态焦躁,对政府不满意,对法院也有抵触情绪。案件要办扎实,当事人对政府和法院不信任的情绪也要化解,这样才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审理的几个月里,她逐字逐句审阅卷宗,反复研究案件所涉庞杂的法律、法规,几十次耐心地和10位原告充分沟通。情绪激动的,她温言相劝;心情低落的,她耐心开导,终于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在厘清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理顺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她起草的1万余字的审理报告得到审委会的高度认可。案件判决后,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心结也打开了。
案件圆满审结,可王盛楠没有结束工作。她将这起案件的裁判思路提炼出来,写成题为《涉及土地的行政赔偿案件中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的案例分析,刊登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期刊上,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参考。
十年来,王盛楠审结各类行政案件一千余件,参与审理案件近两千件,审判之余,结合司法实践撰写了一系列学术报告。她作为主笔人之一起草的“河南行政案件败诉原因实证分析”报告获第八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活动一等奖;起草的《关于依法准确确定行政案件被告的指导意见(试行)》下发全省施行,其中大部分内容被最高法院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
案件要结,实质争议更要解决,这种司法理念给王盛楠增加了许多额外的工作量。
在她审理的两起工伤认定案件中,农民工小刘、小焦在施工中受伤,承揽工程的某公司应承担工伤责任。案件一审、二审败诉后,某公司又向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王盛楠审查后发现,尽管原审判决是正确的,但根据案件实际如某公司不积极承担责任,小刘、小焦只能再作民事起诉才能拿到补偿款。
如果案件按法定程序做出裁判,也是“正确的”,但两名受伤农民工就可能短时间内无法拿到补偿款用于治疗。为促进调解,王盛楠不厌其烦和某公司进行沟通,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小刘、小焦很快领到了补偿款。
王盛楠说:“定分止争是司法的应有之义,案件结束了,纠纷更应该得到实质性化解,只要能够消弭矛盾,回归和谐,我们多做一点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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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是红色的:
走进人民才是人民法官
王盛楠的理念是红色的,中国的红。
有人曾以《从海归学子到“土味法官”》为题总结王盛楠的事迹,说明她的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很“中国”。
“尽管在墨尔本大学读法学硕士期间,较多的接触到一些国外法学理论,但我坚信中国的司法制度更优越,更高效。”谈到她热心于走出法庭走进群众以调解的方式消弥纠纷时,王盛楠说,只有走进群众,才能更好地实现客观公正。
王盛楠有时候调解案件,像“开家庭会议”。她会引导双方当事人,像亲人、像朋友一样,推心置腹,换位思考,来形成双方的共识。多少陈年旧恨、郁积怒火都在这娘舅式“家庭会议”中化解消泯。
“走进人民才是人民法官”。王盛楠认为尊重当事人、走近当事人,和当事人心贴心交流,倾听他们的合法诉求,才是办理案件最好的开始方式。妥善处理每一个案件,需要法官和当事人共同努力。
法官助理李晶晶觉得,王盛楠在对待当事人时,可谓将“善良”二字体现的淋漓尽致。“盛楠姐比当事人自己更了解他们的案子。”李晶晶笑着说,王盛楠自己吃饭都卡着时间,可面对当事人就完全没了“时间观念”。不管多晚,王盛楠总是会耐心地听当事人说完,再一点点为他们讲解与释疑。
当事人李某某在写给法院的感谢信中说:“从2019年8月7日第一次和王盛楠法官电话沟通,到案件办结,我前后给王法官打过十多次电话,每次她都耐心地和我沟通。一名法官,能够秉公执法,又能兼顾人情常理,做到法与情的统一,始终能保持一份对人的尊重,用真心贴近群众,用真情化解纠纷,这就是一名好法官。只有这样的好法官,才能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法官的崇高威信,才能做一个人民群众满意、认可的人民法官。而王盛楠法官,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好法官’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