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推荐以下10个集体和10名个人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人民法庭
2.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
3.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4.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5.濮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6.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7.夏邑县人民法院会亭人民法庭
8.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
9.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
10.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1.李 慧(女)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2.李玉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3.李宁(女)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助理
4.姚永丽(女)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助理
5.袁鹏飞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副处长
6.朱雪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员额法官
7.杨英杰原阳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8.高海波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庭长
9.聂茜(女)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10.姜立恒(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即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希望广大干警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人:闫瑞娜
联系电话:0371-6576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