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尊敬的汪德峰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河南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的提案",您在提案中指出"要完善执行工作法律法规、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加强执行队伍建设、积极加强执行调解工作、健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等问题,切中了执行工作的要害,针对性、操作性很强,也十分中肯。我院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5月25日,省法院执行局梅建桥副局长、闫嘉文同志当面听取了您的意见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2020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政府部门大力支持、人大政协的高度关注下,全省法院执行条线克服疫情导致的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弱、司法拘留难、异地执行难等重重困难,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疫情期间应急调度及网上办案取得扎实成效。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引导当事人疫情期间网上立案 52179件,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97.66%,排全国第4位。二是依靠党委领导化解涉党政机关案件取得扎实成效。全年实际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2399件,执行到位金额27.8亿元。三是认真贯彻中央扫黑除恶部署黑财清底取得扎实成效。林东风、柴长安、李含富等一批涉黑大案要案黑财清底效果显著。四是服务保障大局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组织清理涉商业银行债权案件31637件,执行到位69.46亿元,有效维护省域金融安全。执结涉民生案件4893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4.67亿元,对2126名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救助款2467万,传递司法温暖。五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推进执行办案取得扎实成效。对181021名被限制消费者临时或单次解除限制,依法及时屏蔽失信名单99817人次,帮助恢复造血功能。标的达31亿元的"鹤辉高速烂尾工程"拍卖成功,停滞近三年的重点民生项目复工复产。六是畅通堵点难点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取得扎实成效。分级挂牌督办超长期未结案件,定期通报清理情况,共清理超长期案件6100余件。七是执行规范化、智能化基础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面启动节点短信推送,发送节点信息35万余条。签发律师调查令 13225份,涉及7686个案件,有效反馈调查信息4900余份,帮助执结一批疑难案件。八是推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取得扎实成效。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以地方法规形式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与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协作联动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20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呈现稳中向好态势,在最高法院"综合治理执行难"平安建设考评中,我省法院首次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当前制约我省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矛盾问题
近年来,我省法院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从法院内部来看,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色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执行案件数量大、增长快、日积月累,人案矛盾过于突出。社会各界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还有较多反映,执行工作的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完善,执行智能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一是执行案件增量不断攀升、存量持续积累,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2020年,我省新收执行案件64.02万件,其中新收首次执行实施案件45.32万件。同时,全省法院终本案件库逐年积累,已超过83万件。全年有8万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同时又有26.21万件案件进入终本库,案件总量持续增加,执行案件包袱越来越重,尤其是重点中心城区法院,人案矛盾已十分突出。2021收案数较去年同期仍有较大增长,结案任务依然严峻。
二是执行信息化建设还有一定差距。我省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全省城市化率不高,城乡发展差异较大,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比较薄弱。一些法院过度依赖最高法院信息化系统,对执行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缺乏主动开发和创新;从全省执行队伍看,既熟悉执行业务、又懂信息化的复合型人才比较少,制约了执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执行规范化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信息化基础薄弱,影响了执行办案规范化工作的推进。2018年以前,大部分法院受传统办案理念、办案习惯的影响,流程节点意识不强、办案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的情况比较普遍。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上线后,部分法院还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节点录入不及时、线上线下办案不同步、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不一致的问题;有的法院终本案件财产查控不到位,传统查控手段应用不足;有的法院终结案件结案不规范,终结率偏高。
四是财产查控、处置难度仍然较大。受经济社会发展客观条件所限,对人、财、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高,在网络查控不到财产时,权利人对搜查、拘传、拘留等措施要求强烈,执行人员外出办案活动多,工作强度大、效率低、风险高,影响了执行工作的实际效果。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许多人长年外出务工,"人难找"问题十分突出。近年来,受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影响,涉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财产处置十分困难。
五是执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历史原因,执行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够高,还不能完全适应信息化条件下的办案需要。部分执行干警疏于学习,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还广泛存在,有的在财产处置前不认真调查财产权属和使用情况,有的不允许另案债权人参与分配,有的违法执行案外人财产。有的干警作风不扎实、责任心不强,对当事人冷硬横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个别干警不廉洁甚至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从法院外部来看:
一是社会诚信体系不够健全。尊重司法裁判权威、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的氛围还未形成,逃避执行、抗拒执行依然存在,甚至有一些基层党政机关不能带头履行生效裁判;联合惩戒体系还未能实现全覆盖,失信成本较低问题仍然存在,失信必受惩戒的氛围尚未形成。
二是执行协作联动有待进一步完善。我省在协作联动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还有较大差距。如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还不够全面及时,对失信被执行人入住星级宾馆、出入高档娱乐场所等限制措施操作性不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还未有效建立。
三是社会各界对"执行难"的认识还不全面。执行难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矛盾交织的综合体现。社会各界对造成执行难的多方面原因不理解、不认同,人民群众对司法执行的认识还存在误区,对被执行人丧失履行能力的包容度不高,对"执行不能"与逃避履行义务的实际情况还不能理性区分对待。有的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商业风险、经营风险、社会风险缺乏认识,认为案件到了法院,法院就应该执行到位;有的把执行难、执行不能简单看成是法院工作不力。这方面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三、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
今年1月,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收到您"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的提案以及一些代表委员关于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后,胡道才院长高度重视,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全省法院审判执行重点工作调度会、省法院党组会等多次重要会议上,对执行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全省法院执行条线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作为首要目标,牢固树立"大执行"理念,构建"大执行"格局,大力推进"强制性、规范化、智能化、公开化"落实落细,以项目化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真正让当事人清清楚楚看到法院高效规范文明的执行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协作联动,积极构建"大执行"格局。大力学习宣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争取省人大常委会下半年开展一次《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快与省公安厅信息共享进程,将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扣留被执行人车辆工作机制落地运行。推进全省不动产网络查控全覆盖。加大与省发改委的协作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分级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不断拓宽失信惩戒广度与深度。
二是坚持系统观念,改进执行考核,畅通内部"立审执"衔接。经省法院党组认真研究,对执行工作考核办法做出重大修改,考核内容由侧重考核质效向考核监督管理指标和质效指标并重转变,将涉及诉源治理、执行立案结案管理、执转破、卷宗归档等重要节点分别由审管办、立案庭、清算与破产庭和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考核,切实加强法院内部立审执衔接,进一步强化省法院对下管理监督职能。
三是突出科技引领,狠抓智慧执行,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行文档电子化和电子卷宗即时生成,实现系统对执行信息资源的智能化读取、识别。推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关键节点自动回填,为执行干警提供智力支持与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支持。推进全面应用电子送达。加快推进执行团队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整合优化执行力量,确保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快慢分道。
四是聚焦顽瘴痼疾,注重靶向施策,狠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组织对超1年以上未结案件分级督办,省法院对30件超两年以上未结案件、11件超3年未结案件挂牌督办。组织对全省2021年以来终本案件全面评查,评查数量不低于结案数的2%,并涵盖全部法院和大部分执行人员。全面清理执行案款,对既无法定原因又无合理理由的,在教育整顿期间清理完毕。将全省三级法院执行局长电话全部向社会公开,组织三级法院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全面接访,把信访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五是紧盯重点指标、重点案件、重点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坚持周通报、月研判、季讲评,加强对中心城区法院、重点类型案件、重要质效指标(实际执结率、实际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结案平均用时)的常态化监控,运用全省执行案件大数据深度分析专项问题,提升对下监督指导能力和水平。加强涉党政机关案件、涉职务犯罪财产刑、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涉金融债权案件办理,加大对涉问题楼盘、涉非法集资等涉众型案件的分类指导和集中攻关。
六是加强教育管理,狠抓正风肃纪,打造全面过硬的执行队伍。积极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针对执行条线在教育整顿个中出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健全与执行权力运行体系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正廉洁执行。加强重点法院关键岗位定期轮换交流。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规范执行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格查处执行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清除执行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七是主动敞开大门,接受外部监督,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形象。畅通人民法院与当事人沟通渠道,邀请群众代表观摩法院执行工作、调研座谈,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执行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定期邀请代表视察调研、见证执行,争取代表委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河南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月26日
联系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