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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2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21 09:34:33


豫高法督(2021)142号

办理结果:A

尊敬的赵晓阳委员: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河南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进一步完善案件信息实现司法便民的提案”,您在提案中指出“阅卷难、案件结果无从得知、执行成问题、诉讼费退费操作繁琐”等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我院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对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关于互联网阅卷

目前河南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仅律师用)均支持在办案件网上阅卷。当事人或律师可以登录上述平台,提交“网上阅卷”申请,承办人会在办案系统收到该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在互联网端查看相应电子卷宗。同时,全省法院也在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从立案、审理、结案到归档,整个过程的电子卷宗会随着案件进展阶段同步上传至办案系统,为网上阅卷打好基础。

2、关于案件查询

案件审理结束后,当事人或律师可以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仅律师用)查看案件状态,也可以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查看案件基本信息(案号、立案日期、承办人、当事人等),截至20215月,全省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平均有效公开率为95.25%。另外,我们还上线了审判流程结案文书标记上网和倒计时上传功能,对标记为“上网”的文书,在案件生效后,一定期间内系统会自动推送文书到裁判文书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3. 关于电子版生效证明

我们办案系统具备了生成电子版生效证明的功能。在判决生效后,法官可以通过系统制作生效证明。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后,执行立案法官可通过关联案件直接查阅生效证明。目前郑州地区法院已试行该模式,反馈效果良好。当事人或律师同意电子送达的前提下,电子版生效证明可以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及时送达,通过手机或者电脑即可查阅。

4、关于诉讼费网上退费

可以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交退费申请,在法官进行审核后,即可由法院人员将费用退还至申请人提交的账户中。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让司法更便民、更快捷,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一直都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深入挖掘司法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执行态势,紧盯用户切实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司法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数字正义助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再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继续关注河南法院工作,给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答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624


联系单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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