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座谈会,欢送省法院一级巡视员潘家玲同志光荣退休。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海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兆法参加座谈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人事处刘万喜处长首先介绍了有关退休政策和退休需要履行的相关手续。陈兆法主任介绍了潘家玲同志在省法院四十年的工作经历,并对潘家玲同志光荣退休表达了美好祝愿。
受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委托,宋海萍副院长代表院党组讲了话。宋海萍副院长充分肯定潘家玲同志在担任刑一庭庭长、法官学院院长及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四驻点指导组副组长等岗位上付出的辛勤努力,作出的积极贡献,并要求,机关党员干警学习、传承潘家玲同志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担当负责的敬业态度,勤勉履职、接续奋斗,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她希望潘家玲同志积极发挥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继续关心、支持省法院工作发展,并祝愿潘家玲同志退休后的生活更加快乐、更加丰富、更加精彩。
潘家玲同志发表了退休感言。她深情回顾了在法院工作四十年的美好经历,衷心感谢院党组的关怀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并表示,在省法院工作了四十年,对单位的感情很深,与同事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也参与和见证了省法院事业的快速发展,作为一名省法院人深感骄傲和自豪。她承诺,将永远不会忘记自己共产党员的身份和曾经是一名人民法官的身份,永葆初心,发挥余热,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参加座谈的其他同志也纷纷表达了对潘家玲同志的诚挚祝福。法官学院党委书记李剑非,省法院办公室、人事处、督察局、老干部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干警代表结合各自和潘家玲同志一起工作的经历,谈感受、叙友情、送祝福。
座谈会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