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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韶法庭与您“E路同行”

  发布时间:2021-09-26 17:02:31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信息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度的最前沿,当事人矛盾纠纷解决的最前端,渑池县法院仰韶法庭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让人民群众享受“互联网+”带来的“数字红利”。

    一、网上立案减诉累。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减少当事人诉累,仰韶人民法庭积极探索“E+”模式,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发挥线上互联网平台优势,积极推广“河南移动微法院”等立案平台。推行网上立案后,由法庭直接审核当事人提交的起诉材料,确认符合立案条件的直接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在系统里完成立案审批、生成案号,当场就可以进行开庭排期、送达等工作,大大缩短了立案时间,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指尖诉讼”的便利,事在家中办的舒心。

    二、诉前调解显成效。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努力打造基层矛盾化解“桥头堡”,仰韶人民法庭进一步强化诉前联动纠纷解决和案件协调化解能力,使各类矛盾在进入司法程序前就得到有效化解,达到源头“过滤”的良好效果。

    仰韶人民法庭在优化诉讼服务水平的同时,逐步建立完善立体化诉讼服务模式,充分运用信息化力量,加大“线上”调解力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把诉前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方式,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

三、网上开庭常态化。受疫情、水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很多当事人不能到庭参加诉讼。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官多次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办理了一起又一起案件,并通过网络平台、微信等媒介,组织当事人调解,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缩短了审判周期,同时也更好地推进了普法宣传、促进了司法公正。网上开庭已是仰韶人民法庭的常态化开庭方式,智慧法庭的运用,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以最低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使现代化的信息技术与司法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让公正来得更高效、更便捷,将便民落在实处。

四、法庭执行不打烊。仰韶人民法庭自被渑池县人民法院确立为“立审执一体化”人民法庭试点以来,执行思维贯彻始终。法官逐步从全局考虑案情,在审判过程中兼顾执行,依法及时采取诉前、诉中保全等措施,做到审判为执行创造便利条件。

    由执行局协助法庭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增强了执行干警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发挥执行干警的能力优势,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当即调解、当即结案,就地执行的法庭职能。

    仰韶人民法庭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一直在积极探索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优模式的司法服务,努力实现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由负责者执行,实行一管到底的“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法,为当事人提供“E”站式司法服务,更好的满足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高人民法庭工作效率,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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