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啊柳法官,说好的今天上午过来,但您这么快帮我要回了货款,我觉得很感谢,所以我上午找人作了一面锦旗,没能过来”。9月13日下午刚上班,张某便来到湛河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柳香月法官的办公室,还带来了一面锦旗。
原来,由于所在的工地需要道牙平石,被告祝某便联系原告张某,协商约定由张某向工地供货。此后,张某便多次向工地运送道牙平石,每次供货时都由祝某出具收据,期间也已支付了部分货款,但下余9805元经张某多次催要一直未支付,张某便向湛河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9月8日,湛河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法官柳香月接收到了张某递交的诉讼材料,了解案情后,她便立即打电话联系祝某,与祝某沟通,向其释明法律规定,引导其重诺守信、积极支付货款。经释法析理,祝某在电话中表示,愿意于9月10日将剩余的货款付给张某。9月10日当天,祝某如期履行了承诺,张某收到了剩余的货款。为表示感谢,张某制作了一面写有“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 人民利益的保护人”的锦旗,送到了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法院和法官的本职。一面锦旗,代表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肯定,也激励我们更加努力的做好“人民利益的保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