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双方无异议,已按照执行标的额执行到位”。“林法官,太感谢了......”,8月31日,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林林通过线上执行,成功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由于案件执行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承办干警林林将执行由线下转为线上,实现执行“零接触”。
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工程合同款纠纷一案,判决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支付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款42.5万元。判决书生效后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在支付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款28万余元后,剩余工程款一直未按照约定进行支付, 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该院执行干警林林带领团队通过“云送达”方式向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该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随即冻结银行账户,但尚不足以支付本案所涉及的工程费。执行干警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不宜将双方公司代表传唤到法院,遂多次与双方通过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的联系方式进行线上调解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多次发短信和微信的形式向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代表进行释法晰理,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本着缓解双方企业矛盾纠纷的前提,希望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要本着诚信经营、信誉优先的经营理念,既然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如约完成建设工程并验收合格就要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建设费用,同时也希望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考虑疫情期间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的难处给予方便。经过沟通,河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拖欠工程款做出了让步,郑州某科级有限公司代表也回电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义务,通过网络转账的方式将案款支付完毕,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合理合法解决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司法权益,保障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新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下沉社区战“疫”一线的同时,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线上查、冻、扣,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线上执行。该院执行干警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灵活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