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武陟县人民法院及时转变审判方式,采取互联网“云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疫情防控下的线上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云开庭” 无接触审理案件
“原、被告双方是否能听清楚我讲话?网络是否稳定?”“能听清,网络稳定!”“现在开庭!”8月17日下午4时,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法庭张小亮法官通过“云开庭”顺利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原告武陟县某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4日立案,因处于疫情防控时期,一名被告身处许昌,无法到武陟法院开庭。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官与原、被告沟通后,决定于2021年8月17日下午进行互联网“云”开庭。
“云”庭审中,原告撤回对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起诉。在张小亮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中心支公司于2021年9月5日前支付原告车损及施救费等损失22750元。
“掌上”开庭 开启办案加速度
“原告,请把你的证据原件拍照上传到掌上法庭。”8月19日下午,沁南法庭宋永盼法官通过移动微法院开启视频庭审,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彭某某称王某某在2020年7月份向其借款7000元,口头说用期三五天,却经多次催要至今未还,无奈诉至武陟法院。原告彭某某因疫情防控被隔离,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法官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将线下开庭改为网上开庭。庭审过程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指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视频庭审,充分利用信息化的方便快捷,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助力审判工作,让办案开启加速度。
因疫情开庭受限 在线速裁化纠纷
“我是外地人,一个月前就专门来武陟讨账,没想到我这么小的案件你们这么重视,真是太感谢了!”原告许某感激地说道。
原告许某诉被告李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李某多次在原告许某处定制窗户,共欠款6900元,许某多次讨要无果,诉至武陟法院。速裁团队李娟法官先是通过电话向原、被告深入了解案情,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但受疫情影响,且被告李某腿脚不便,无法到庭调解。8月20日,李娟团队建立微信调解群,经过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的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在疫情防控期间,武陟县人民法院采取互联网“云开庭”、微信调解等方式,既能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避免可能带来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尽可能地减少群众诉累,为打赢疫情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