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全民抗疫。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扎堆、不聚集,许多生日宴会、婚庆等庆典活动也因此取消或延迟,然而,在此期间不可避免要产生一些纠纷。近日,温县人民法院就诉前委派化解一起发生在新冠肺炎疫情下产生的预付费合同纠纷。
2021年6月17日,因准备给儿子举办婚礼,马某通过微信给柴某转账600元,预订3辆客车,用于婚礼期间接送亲友使用。然而进入8月后,突发新一轮的疫情导致婚礼取消。马某去找柴某要求退还订金,柴某却以马某违约为由不予退还,为此双方发生争执,马某将柴某诉至法院,要求退还600元订金。
温县法院立案法官在了解情况后,认为该纠纷标的小,进入诉讼程序势必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遂将案件委派至该县温泉街道司法所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薛其峰了解到,原告马某认为,因疫情孩子婚礼无法举行,本身已经造成了损失,而被告柴某却恶意占有原告的钱款不予归还。柴某认为,马某违约,订金不应退还,如果返还也应扣除其损失。为此,双方分歧较大。
调解员通过向柴某讲解政府对疫情期间取消聚集活动的相关要求,以及《民法典》中“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告知他在疫情的“不可抗力”下,应归还原告的订金,并指出进入诉讼程序会产生的后果,不仅会输了官司,还可能影响其名声。但柴某只同意归还400元,他认为因马某违约不仅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而且之前马某对自己恶语相向,让自己很丢面子。
于是,调解员又多次与双方拉家常,一方面给马某做工作,让其就自己的过激行为向柴某道歉,同时,劝说柴某互谅互让。最终,马某向柴某道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柴某将600元订金如数返还。该纠纷历时4天终于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