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峡滨,男,汉族,1966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自2000年8月任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近21年来,始终牢记使命担当,全面贯彻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加强警队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警察职能履行,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曾获得“三门峡市青年岗位能手”、“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警官”等一系列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连年被单位评为先进个人。他带领的司法警察大队曾先后多次荣获“全省法院优秀法警大队”称号;被省高院、共青团省委命名为省级“青年文明号”;荣立“集体三等功”三次;2012年、2018年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至今被省高院授予三星级警队称号。
一、坚持从严治警,政治强警不动摇
张峡滨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始终把从严治警、政治强警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一方面明确法警的职责和义务,执法权限和办法等,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真正使法警工作有章可循,有效地避免了干警违章违纪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还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宗旨,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司法警察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激发干警们的爱岗敬业热情。
二、严格标准,服务审判执行工作
为保障法院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张峡滨同志对刑事的值庭、押解、安检,协助执行等工作进行周密安排,严格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每一执勤岗人员到位、执法规范,认真负责。在警卫法庭、维护审执秩序中,均从未出现任何失误,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2018年4月9日,湖滨区法院公开审理黄某等24名被告人涉嫌电信诈骗一案,这是建院以来法警大队第一次同时提押如此多得被告人开庭。庭审前,张峡滨同志组织召开警务工作会议,制定详细的预案,在庭审中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法警们通力合作,安全、有序,最后圆满完成了庭审安保工作。
2020年8月,陈某万等6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湖滨区法院审判庭进行公开审理,张峡滨同志带领全院司法警察配合中院对所有进入审判庭人员的安全检查,审判庭的秩序维护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等,顺利完成了此次庭审的调警任务,获得了上级法院领导们的一致好评与肯定。
三、强化业务技能训练,增强队伍战斗力
张峡滨同志十分注重队伍的教育训练和业务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制定教育训练计划,严格要求,严格施训,确保业务技能训练从人员、内容、时间、效果上四落实,把训练与业务考核相结合,激发干警的参训热情,敢于向训练要素质,按质按量自觉完成每年的训练任务。
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张峡滨主动请缨,积极申请值守湖滨区法院负责最大卡点即经一路仓库路交叉口,该卡点附近小区全部为“三无”小区,外来车流量大,且附近有超市、菜市场等人群聚集区,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不畏严寒,始终坚守在执勤岗位上,疫情期间排查车辆上千辆,尤其对外地车辆,逐一核对车上人员身份信息,并做好登记,规劝群众居家隔离上百人次,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对不戴口罩的人员进行了规劝并提供口罩。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防控疫情和司法警务工作齐头并进,落实法警实战化训练。采取分批分流的方式组织47名干警参加训练,强化了干警们的体能,提高了司法警察的实战化水平和综合素质。
张峡滨同志在安排好警队工作的同时,亲自参与押解等各项工作任务,2016年至今,该同志共参与完成刑事审判值庭、押解、看管任务2300余人次,协助执行逮捕500余人,完成长途押解42次311人;参与“执行风暴”30余次,无一发生自伤、自残或逃脱事故;安检中值班法警查缴管制刀具12把,确保了无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在民事强制措施方面,严格按照规定协助业务庭参与财产保全、查封、搜查、扣押、拘留等措施,共参与查封、扣押360次,实施拘留421人。
“公生明、廉生威”。张峡滨特别注重自身的廉洁自律,坚守道德底线,践行“看得见的正义”。一方面,积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秉公执法。另一方面,坚持修身为要,恪守职业道德。时刻注重司法警察形象,工作中谨言慎行,自觉约束业内外行为,谨慎对待于当事人、律师等人的接触和交往,在群众和同事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