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瑞峰,男,现年46岁,中共党员,一级员额法官,现任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1999年7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先后在新野法院上庄法庭、城关法庭、刑庭、执行局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4次;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被评为“南阳市十佳法官”,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20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一、坚定理想信念,做不忘初心使命的信仰者
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新系统学习了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的重要著作,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 ,锤炼自己的政治业务能力。牢固树立起“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审判、执行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恪守法官职责,做践行司法为民的实干者
正确对待岗位的变换,工作岗位再变,司法为民的宗旨永不变。耐心公正处理每一起民事案件,让老百姓胜的明明白白,输的心服口服,赢得了不少败诉当事人的信赖。刑事审判工作责任重大,在刑庭工作六年,吴瑞峰同志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其中2012年审理被告人刘某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新野法院审理的第一例黑社会犯罪案件,经过精心组织,多单位配合,外调法警、巡警、武警100余人保障庭审安全,吴瑞峰同志主持的庭审共持续6天,书写的判决书达236页,圆满完成审判任务。后来又审理被告人刘某等人恶性重伤害案;被告人赵某某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齐某某等18人聚众斗殴、窝藏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提高了老百姓的安全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17年4月,调入执行局,加入“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成功解决了一批执行骨头案,打击了逃避执行的违法、失信行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执行局工作的四年,吴瑞峰同志承办案件623件,参与办理的案件多达3000余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为巩固执行成果,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吴瑞峰同志在全市率先实行全流程分段执行机制改革;制定承办人值班接待制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探索司法拍卖辅助事务外包,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完善终本案件后续管理,解除承办人后顾之忧;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服务“六稳”、“六保”/<书写不规范>,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之力不断发挥,执行质效持续提升,近三年,新野法院执行质效主要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十名以内。
三、坚持清正廉洁,做永葆法官本色的坚守者
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心理底线,坚信“公生明、廉生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修养和学习,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的权威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