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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借钱不还伤友情 执行法官释法明理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1-07-02 16:22:37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郑州的程某却因借钱引发了一系列烦心事,本是为好友“江湖救急”,没想到钱借出去却是“一去不复返”,起诉到法院胜诉后,对方依然迟迟未能归还。7月1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程某拿到了被拖欠了近两年的5万余元借款。

    程某和李某曾是多年好友,2019年7月,李某称自己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是,程某拿出了自己的积蓄5万元借给了李某。同日,李某向程某出具了借条一张,约定半年后归还。结果,约定的还款日到期后,李某非但不归还借款,还跟程某玩起了“失踪”,程某多次拨打李某的电话,均是关机状态,程某多次到李某家中找寻,都遭遇了“铁将军”把门。无奈之下,程某将李某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程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

    因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未能如期还款,程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然而被执行人李某一直东躲西藏、杳无音讯,法官多次到李某家中找寻均未能见到李某本人,其家人及村委会均称不知道李某的下落。执行法官经查询,亦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7月1日,执行法官获知,被执行人李某在一小区出现,遂立即组织干警赶赴现场,成功找到了李某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执行法官办公室内,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等角度与被执行人李某进行了沟通,向其详细阐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可能会面临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贷款、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并打出“感情牌”,期望其能够珍惜友情、积极还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筹齐了执行款并交给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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