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有你们相助,这个案件也不可能这么完美的解决……”6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拆迁款账户的方式,倒逼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黄某主动现身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33万余元的执行款,有力打击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4年6月份,黄某以进货缺少资金为由向毛某借款156000元,双方约定月息2分,半年内还清,黄某为此向毛某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毛某多次讨要,均被黄某以种种理由搪塞,毛某无奈之下将其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黄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毛某借款本金156000元并支付利息。
因判决书生效后,黄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毛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程序执行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劝说黄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然而黄某非但不履行,还更换了手机号码,并以外出务工为名四处躲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黄某的下落,在该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仍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之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在约谈申请执行人后,对该案依法采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该案虽然“终本”了,但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黄某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的查找却并未停止。2021年6月,执行法官获知,被执行人黄某所在村庄正进行拆迁,且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房屋拆迁款的银行帐户。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黄某名下该账户。得知自己名下账户被冻结后,被执行人黄某这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请求法官解封其账户。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毛某借款本息共计33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毛某当场履行了执行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济法院认真“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开展了多次集中执行活动,不断加大对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