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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参与调解促矛盾化解

  发布时间:2021-06-24 08:12:29


    “太谢谢你们了,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矛盾!”6月21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张某与被告黄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前调解,特邀管城区人大代表孟林霞、政协委员胡占城参与调解。在调解员张春菊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据悉,原告张某经营建材生意,被告黄某与其有多年生意往来,黄某多次在张某处购买货物,尚有24130元货款未曾结算。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起诉到管城法院,请求判令被告黄某偿还货款及利息。

    管城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便转入诉前调解团队进行调解,案件被分到了调解员张春菊名下。案件调解初期,张春菊先是通过电话联系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黄某身处外地,无法到场配合调解。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春菊便通过电话多次联系做黄某的思想工作。在张春菊的努力下,黄某表示愿意回来配合调解。

    6月21日下午,张春菊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管城法院调解室“面对面”进行调解,特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同参与。在调解过程中,张春菊了解到,原、被告之间有十几年的业务往来,私交甚好,原告张某因右脚粉碎性骨折急需用钱,因此多次催要货款。被告黄某也吐露心声,说家中困难,资金暂时周转不开,并不是故意拖欠货款。

    了解案件情况之后,张春菊便从友情和社会诚信秩序等方面释法明理,劝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人大代表孟林霞、政协委员胡占城也充分发挥他们的亲和力,根据案件的起因,利用自身丰富的生活经验和专业优势,从法律和情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说理,耐心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一番入心入情的话语,让双方当事人都放下心结,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利用了身份的特殊性,更容易让当事人信任和依赖,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化解矛盾和劝导当事人,从而提升调解效率。在解决问题的同时,接受监督,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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