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省法院与省金融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河南证监局联合召开全省金融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题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总结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共同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解纷需求,确保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省金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守亭,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高玉成,河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超,河南证监局一级巡视员张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法院民五庭庭长史昶伟主持。

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高玉成:全省人行系统高度重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制度保障,深入实践创新,今年截至5月末各纠纷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86件,调解成功221件,调成率比去年末提高10个百分点。下一步重点要做好四个方面:一要坚持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推动金融解纷机制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源头化解、分流提速,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要不断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金融调解案件资金支持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三要持续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完善调解员选用管理机制,强化业务培训,培养熟金融、懂法律、会协调的高素质调解员。四要加强对金融解纷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解决纠纷,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形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河南模式”。
河南银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超:河南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2020年底挂牌成立以来,指导10个地市成立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6113件,涉案金额5.97亿元,调解成功1317件。下一步要持续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质量建设:一要持续扩大调解覆盖范围,增强调解机构功能作用,加快支持地市高标准建设特色调解组织,力争年内全省覆盖。二要加强与法院及相关部门的互动联络,健全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理论研究、典型案例指导、小额纠纷快速解决等机制,调解组织要上下联动,不断提升调解规范化水平。三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金融多元解纷的优势,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非诉解决纠纷。四要丰富纠纷调解方式,积极接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申请和参与调解提供便利,提高金融纠纷调解效率。
河南证监局一级巡视员张智:河南证监局积极引导投资者调解解决纠纷,依托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成立6家调解组织,累计调解案件100余起,涉金额200余万元。下一步重点是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纠纷化解能力:一要壮大调解队伍,优化调解机制,更好服务投资者维权。二要推行在线远程纠纷化解模式,引导当事人通过“中国投资者网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解决平台”申请调解,便利当事人参与调解。三要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及时掌握和分析金融纠纷态势,构建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果。
省金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左守亭:各地金融工作局要积极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作用,推进金融解纷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取得新成效,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二要积极指导推动行业协会建立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健全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小额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定期研判和信息共享,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要依托省融资担保业协会等第三方组织,加强与当地法院对接协调,探索建立地方金融领域多元化解机制。四要加强政策解读,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最大限度提高金融解纷的社会覆盖面和渗透面。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保振:省法院党组坚持把多元解纷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重要举措,将诉源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大格局。在推进金融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中,密切与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和金融局的协调配合,多元解纷的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都取得了初步成效。针对存在的认识不到位、沟通不到位、信息化程度不高、宣传不到位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做到“六个进一步”。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扛起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新时代发扬“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生动实践,也是全省法院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具体措施。各级法院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金融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把金融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纳入当地综治和平安建设,特别是“万人成讼率”考核大盘子,在人员力量、物质装备方面提供支持保障。省法院将研究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各中级法院也要加强督促指导。
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的强大合力。各级法院要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业务交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会商协调,定期通报纠纷化解情况,共同研究解决金融纠纷疑难问题。当前要加快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各级法院立案庭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尽快完成各项对接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全部纳入到特邀调解名册。
三要进一步注重信息化应用,借助“人民调解平台”开展金融纠纷在线调解。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深入推动与金融、证券、保险调解平台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实现线上委托、线上案件流转、线上司法确认,推动金融纠纷调解全流程网上办理。要借助“移动微法院”“掌上法院”“云法庭”等应用,高效便捷开展网上调解。要强化数据意识、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大数据分析,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通报情况、预警风险、提出建议。
四要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法院都要成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金融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部门,共同研究解决调解机构、人员和场所等问题,强化支持保障。要发挥金融调解组织专业化优势,细化诉调对接措施,坚持调解自愿、调解前置、全程调解,及时给予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及时立案。调解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月,坚决防止诉前调解或诉中委托调解成为不立案、拖延立案或延长审限办案的“蓄水池”“遮羞布”。要加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审查,坚决防止恶意利用司法程序损害国家、集体及他人利益的问题发生。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商当地政府财政部门,将人民调解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足额保障。各金融部门也要拨出经费作为办案奖励,充分调动调解员的积极性。
五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认可度。各级法院要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金融消费者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发布金融纠纷调解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金融调解快速、便捷、不收费的优势,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积极倡导当事人与金融机构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以调解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约定送达地址特别是同意接受电子送达,以提高解纷能力和送达效率。
六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多元解纷力量。建立完善调解员的遴选、认证、考核、奖惩、退出机制,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专业化水平,真正建立起一支专兼职相结合,中立、公正、专业,有能力、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群众信任的调解员队伍。
会上,人银濮阳市中心支行、河南省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河南省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濮阳中院、郑州中院、许昌市建安区法院六家单位作了经验交流。
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省法院主会场参会。各中级法院分管院领导和立案庭、金融庭、信息处负责人,各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代表在各中院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