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整顿办工作部署,依照辉县市教育整顿办制定的《辉县市“三个规定”集中宣讲活动政法单位分包联系点分组安排》,为实现对我市党政机关“三个规定”宣讲全覆盖,辉县市法院成立“三个规定”宣讲团,对分包单位的全体班子成员集中宣讲,并建立常态化联系宣讲制度,开展走进分包单位点对点的常态化“三个规定”宣讲。
6月12日上午,辉县市法院院长肖飞在辉县市“三个规定”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宣讲报告会上作专题宣讲。肖飞院长结合实际案例,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并举例说明指出了违反“三个规定”的严重后果,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了解、知晓、掌握、执行好“三个规定”,共同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肖飞院长讲道,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对于保障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要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确保“三个规定”的要求落实落细,共同为净化司法环境贡献力量。
此次宣讲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进一步提升了与会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促进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自觉遵守、监督、支持“三个规定”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