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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法院:以诉源治理促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21-06-16 10:14:52


    2021年6月15日,当事人宗某亲自将一面绣有“公正严明 执法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人民法庭,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为纠纷的快速化解再次表示感谢。

    被告元某于2017年将原告宗某的杨树拉走,约定树款9900元。原告宗某多次找被告元某就此欠款事宜进行交涉,但被告元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原告遂于2021年6月2日向内黄县法院豆公法庭提起诉讼。

    经了解,当事人之间凭习惯交易,既无合同,也无其他字据。原告万般无奈情况下,只能以同时起诉交易员的方式来主张债务。原告已经70多岁,且行动不便,每逢提起该事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宗某说:“我这一辈子就做了这一次主,卖了棵树,但是五年了一分钱没有要回来。每次要钱都惹得争吵不断,互相埋怨。”

    6月3日,豆公法庭联系交易员,向对方仔细了解交易的过程、交易习惯及交易金额等。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鉴于原、被告双方是邻近乡亲,关系和睦,且该案诉讼标的较小,双方又均具一定经济实力,具有调解的可能性。豆公法庭充分发挥居中调解作用,在认真听取双方辩解后,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出发,通过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被告能换位思考。6月9日,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天给付原告树款5000元,余款49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完毕。至此,一起长达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以调解结案,原告收到欠款后激动地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原告宗某十分激动,深感诉前调解的快速和便捷,特意制作锦旗以表感谢。

    作为诉源治理的“前哨”,内黄县法院一直以来秉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基本原则,体现在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的优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既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又高效便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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