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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奔波坐飞机来立案 诉前调解两小时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1-06-16 09:58:21


    2021年5月10日下午4点多,有一位当事人来到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他说是坐飞机千里迢迢从福建厦门赶过来准备起诉的。当时立案庭庭长安西超正好在大庭值班,他了解到这个案子属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案情简单,标的不大,建议他进行诉前调解。

    人民调解员王芳茗接手案件以后,立刻热情的接待了他,详细了解了案情。原来这是一件牵涉到某网络购物平台的网络侵权案,原告是福建某知名品牌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是周口某建材部,在明知原告商标已经具备较高知名度,且其所销售的产品明确严禁在第三方平台网站进行销售的情形下,仍然在未获得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侵权产品,并在店铺信息页面中假冒其已获得原告合法授权,同时还在店铺中使用与原告官方网站相同的产品图及介绍原告公司相关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准备立案起诉。

    人民调解员看到被告是川汇区某建材市场的,立刻给被告打电话联系,通知被告来中院了解案情。被告接到电话后,很快赶了过来,原告和被告面对面进行了沟通,经过两个小时的激烈辩驳,被告认识到了自己侵权的事实,表示愿意调解。但是自己经营的是网络店铺,效益本身就不太好,认为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较高,希望原告能够降低赔偿金额。人员调解员不惧困难,耐心释法析理,查找了大量河南省内判决及调解案件,帮助当事人剖析解惑,缩小分歧,最终促使原告同意就调解金额做出让步,由被告分三期付给原告,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原被告握手言和,案件圆满解决,调解双方当事人都对此调解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事后,原告不由感慨道:“我还以为要来回跑好几趟呢,真没有想到,事情会解决的这么快,非常感谢中院的人民调解员,是她们帮了我们的大忙。”

    这真是“千里奔波坐飞机来立案,费时费力;诉前调解两小时解纠纷,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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