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件,本案邀请企业代表及旁听群众1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
庭审前,濮阳中院发放了《案情简介》《旁听庭审指南》《相关法律法规释义》《旁听人员典型案件公开庭审评议表》。旁听人员针对旁听效果、庭审礼仪、“零距离”以案普法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议。
本案因上诉人高某某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被清丰县人民法院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当事人围绕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及上诉理由充分展开了法庭辩论,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了上诉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严谨规范。
庭审结束后,濮阳中院组织旁听人员进行座谈。旁听人员依次发言。他们表示,通过旁听庭审,亲身感受庭审过程,了解了法院审判流程和职能,濮阳中院贴心的发放《案情简介》和《相关法律法规释义》,能够帮助旁听人员更加深入的了解案情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帮助旁听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达到普法效果,提升法治意识。
濮阳中院还向企业代表发放了《致企业的一封信》《服务企业活动问卷调查表》,介绍了濮阳两级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情况。刑二庭庭长张衍春表示,濮阳中院将认真梳理归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着手,持续深入为民办实事,解决企业及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高人民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