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早晨7时整,鲁山县人民法院41名执行干警组成3个执行小组,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院领导李中伟,执行局局长时增旭的带领下分乘8辆警车,兵分三路赶往执行现场,鲁山县人民法院开启“百日雷霆”第四次集中执行。
田间地头抓老赖,拒不履行被拘留
2017年1月,王某向周某借款3万元。王某向周某支付利息至2018年1月,下余本金及利息经多次催要无果,引发诉讼。2018年9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王某豫2018年11月30前向周某清偿全部本金3万元及利息的民事调解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王某家中寻找无果,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结案。近日,该案恢复执行,执行干警经调查得知王某已经返乡,遂将其列入本次集中执行拘传目标。
上午7:30许,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一组按照预案赶往王某所在村庄时,执行干警发现王某正在路边农田中干农活,遂将其抓获带回法院。王某依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鲁山县人民法院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失信人主动来法院,执结16起涉农民工系列案
白某等16名农民工在张某的工地上务工,经结算结算张某尚欠白某等1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2万余元。2021年3月4日,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张某于2021年4月15日前分别向白某等16人支付所欠工资的20%,下余工资于2021年10月1日前清偿完毕的民事调解书。
4月21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陈金辉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张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张某以种种理由推诿,即未履行清偿所欠工资的义务,也未到法院说明情况。5月26日,执行法官电话告知张某,次日十时前如不能履行法律义务,本次集中执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上午9:40许,张某迫于集中执行的压力主动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称准备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展开协商,经过5个小时的调解协商,下午3时,张某向白某16名农民工支付了部分工资款,3起劳务合同案执行完毕,另外13起也达成了执行和解终结结案。
鲁山县人民法院“百日雷霆”第四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拘留3人,罚款11案2.9万元,结案27起,执行到位标的额达335.75万元。执行足迹遍布鲁山县城周边及张良、下汤、四棵树等十余个乡镇,在社会上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力,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