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法官,对方又是一拖再拖又是‘玩失踪’的,我还以为这钱要不回来了,没想你们这么快就帮我把钱全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5月15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称赞。
2019年5月30日晚,苏某驾驶小型汽车沿某无名道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姜某相撞,致使姜某受伤、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苏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有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姜某不负事故责任。姜某因此次事故住院治疗半个多月,在姜某住院期间,苏某为其垫付了近2万元的医疗费用。后经鉴定,姜某的伤情达不到伤残等级。
姜某出院后,因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姜某将苏某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姜某各项损失共计36776.47元;苏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姜某各项损失共计3865.02元。
判决生效后,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履行了赔偿义务,而苏某几经催促,仍以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姜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苏某居住地上门查找,都未发现其行踪,法官向苏某所在村委会和邻居朋友了解情况后得知,苏某已外出打工好久了,一直没有回家,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其亲友也不知其下落。随后,执行干警在查找苏某名下财产线索时,发现其名下某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可供执行,遂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扣划,并将执行款第一时间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惠济法院注重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及时发放执行案款,力求涉民生案件又好又快执结,不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