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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出台四项为民举措

  发布时间:2021-05-18 08:29:20


    近期,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四项举措,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践行忠诚初心使命,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实行案件流程信息化管理。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指定专职团队管理,分段集约执行,严格实行“日统计、周汇总、月总结”制度。简单案件办理期限不超过1个月,保全案件与事项委托在期限内办结;综合结案率达到90%,全年无超审限案件。

    二是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执行风险提示、执行指导、执行案件查询和说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催办和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和规范财产申报、审计等调查制度,规范评估、拍卖和变卖制度,规范执行信访申诉和立案制度。实行重大执行事项听证,执行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或相关权益人提出异议的变更被执行人、追加被执行人,以及执行异议审查等重大事项应举行听证会,并在裁决时公开裁判权行使的理由和依据。

    三是提供执行全程公开服务。实行执行全程公开,公开启动执行程序的情况;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情况;公开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公开变价过程;公开执行中止的决定、理由和依据以及恢复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公开终结执行决定的理由和依据等,使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

    四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组织开展追索劳动报酬、交通、医疗、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的百年历史,就是真抓实干、务实为民的历史。下一步,新华法院执行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充分展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成效和干警的优良作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更好突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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