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高效化解了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并督促被告方将56.8万元合同尾款全额履行。
2017年7月,原告山东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河南某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地面火炬系统订货合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将设备交付使用后,被告拖欠56.8万元合同尾款始终未给,引发诉讼。
3月31日,诉讼服务中心员额法官杨劲草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杨劲草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多年合作关系,若该案简单一判了之,社会效果不佳,要想彻底解决双方矛盾,调解息诉才是最佳的结案手段。于是,杨劲草本着对双方企业负责的态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初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组织调解。为缩短诉讼时间,减少因诉讼给双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减轻外地企业奔波之累,杨劲草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并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杨劲草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耐心辨法析理,并引导双方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4月22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同意将56.6万元合同尾款一次性支付到位。
4月23日,协议达成第二天,在杨劲草的督促下,被告公司便将56.8万元合同尾款足额履行。随后,为减少原告企业诉讼费用和时间成本,杨劲草主动提出代为办理了诉讼费退费手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期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始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亮点工作,尽全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倡导和树立诚信合法经营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力助推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