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被执行人持刀掷石拒执行,法院干警不畏艰险徒手爬三楼

  发布时间:2021-05-11 15:08:16


    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021年5月8日,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突然遭到多次找借口拖延执行的刘某持刀抗拒、掷石阻碍,其八十余岁父母更是挥舞农具拒不配合,当农具被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夺下时,更是扑上去咬伤法警,对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父母劝导后,面对躲在楼上,抛石骚扰的刘某,巩义法院的法警们当机立断,徒手爬三楼,楼上楼下围攻堵截扑倒被执行人,迅速将其带走,该案件顺利得到了执行。

    在申请执行人张某和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由于刘某无力偿还债务,巩义法院依法裁定将被执行人名下的厂房设备评估拍卖,以偿还张某债务和利息。然而,拍卖两个月后刘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执行,当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强制执行准备将设备交付的过程中,更受到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家属的强烈阻挠。

    刘某的父母先是搬来石头挡在厂房中间,之后又拿来钉耙等农具挥舞着企图打退法院干警们,当遇到在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现场干警们一起制止时,他们又一屁股坐在地上一边哀号,一边拖着干警们执行的步伐,更有甚者当法警扶起坐在地上的老人时,竟然趁其不备对着法警又抓又咬,致使法警李鹏涛负伤。

    “今天你们谁都别想走,弄死你们我哪怕死了也拉个垫背的……”这时,从外面回来的被执行人刘某情绪失控,站在家里的三层楼楼顶,手持菜刀,拿着板砖砸向执法干警,并大声谩骂,引起大量村民围观,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场面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面对突发情况,执法干警沉着应对,果断决策,始终保持克制,第一时间向院领导汇报了现场情况,接到命令后,法警大队迅速抽调警力赶到现场。

    为避免矛盾过度激化,避免被执行人伤人伤己,执行干警先是暂停执行,一边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说明情况劝其有序离开,另一边制定科学有序的计划:由经验丰富的法警大队副队长刘克非、韩向前出面在门口与其交谈,对情绪激动的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并同时在门口布防;由马晓雨、常森鹏、蔡闯、王梦宇等5名同志徒手攀爬到3楼,上下包围。

    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刘某手持菜刀移步2楼,法警马晓雨利用屋内结构避开其视野,趁其不备用床单蒙在被执行人头上将其扑倒,其他法警一拥而上将其携带的刀具缴获,全身搜查后带回执行局。

    至此,现场基本恢复了正常执行,受伤干警李鹏涛仍旧坚持在执行现场协助执行。经过一整天的努力,晚上8点巩义法院成功将厂房设备交接给了买受人。

  

文章出处:巩义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