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同志们坚持不懈,花这么大力气帮助我老汉要回了赔偿款,真是太谢谢你们了!”5月6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内,从被执行人手中领到165000元的执行款后,申请执行人杨某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说道。这也是惠济法院努力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注重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融入审判执行工作中,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2008年4月,杨某受雇到某工地干活时,不幸触电受伤。事故发生后,杨某将包工头、房主和电力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电力公司、房主各赔偿164143.54元,包工头常某赔付246215.31元。
判决生效后,电力公司和房主陆续履行了赔偿义务,而包工头常某非但不履行,还跟杨某玩起了“躲猫猫”。杨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执行文书,并多次联系常某,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干警的催促下,被执行人常某起初履行了6万余元执行款,然而执行干警催促的多了,被执行人常某便开始或声称自己不在郑州,或以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拒不履行。随后更是开启了“失联”模式,不仅拒接执行干警的电话,还从租住的地点搬出,甚至将自己在老家的身份信息也注销了。执行干警几经查询查找,也没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一边是被电击受伤致残的农民工,一边是隐姓埋名、四处躲藏、不愿承担责任的包工头,面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而是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常某及其名下财产线索的查找力度。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6日,执行干警终于在郑州某工地找到了被执行人常某,将其带回法院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通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常某最终表示愿意将赔偿金一次性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杨某。随后,常某安排亲友将筹措来的16万余元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得以圆满执结,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