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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线上“云”调解 隔空“握手”了纠纷

  发布时间:2021-05-08 10:02:41


    “法官,被告的欠款打过来了,谢谢您,让您费心了……” 5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线上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被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了38880元案件款,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原来,2019年10月,唐某因经营需要与庞某签订了门面房使用管理合同,约定唐某租用庞某管理的面积为60㎡的一间门面房,使用期限一年。达成协议当天,唐某便将一年的租金转账给了庞某。

    然而正当唐某踌躇满志地准备对店面进行装修时,却接到通知,店铺所在商场被列入市场外迁范围,要求其限期搬离。承租店面本想做生意赚钱,生意还没开张却被要求限期搬离,唐某表示,这让他感到很闹心,多次与房东庞某就退还租金交涉未果后,唐某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翻阅案卷研判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且均具有调解意向,希望尽快解决纠纷。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由于工作繁忙,无法在正常工作日出庭参加诉讼,为便于及时解决纠纷,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惠济法院的法官决定利用午休时间通过电话开展线上调解,一方面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又可以及时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争取尽早达成调解。最终,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在法官的居中调解下,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被告庞某一次性向原告唐某支付租赁费38880元,原告唐某自愿放弃利息,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一致意见达成后,被告庞某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了租赁费,该案得以快速、高效、圆满化解,这也是惠济法院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的一个缩影。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法院所受理的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不断增加,其中,涉及经营性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增长较为显著。在此提醒也广大市民,在决定接手商铺前,一定要先核实清楚房屋的权利状态,问清楚出租人是不是房东,并注意要求查看房产证等凭证。特别是要注意跟“二房东”租房并签合同前,一定要核实二房东的身份,以及他和房主签的租赁合同,并最好征得房主的书面同意。同时也要注意查看该房屋是否具备营业条件,必要时可通过各种途径了解该地段的收益能力和潜在风险等情况,并进行理性分析。在签订合同时,要对配合办理营业执照时间、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方式、装修及水、电、物业等费用谁承担、能否转租、违约责任等容易引发纠纷的重要事项进行清楚明确的约定,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一旦发生纠纷,要注意理性合法维权,从而最大限度避免自身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文章出处:惠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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