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现在就到法院还钱,之后能把我被扣押的车开走吗,没有车几天都不能拉活儿……” 5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有效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河南某公司与李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民事判决: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河南某公司代偿款项、违约金等共计50 670.15元。因判决生效后,李某未按期履行给付欠款义务,河南某公司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敦促李某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李某虽然多次表示愿意履行, 但一直称自己在外地, 还款一事也是一拖再拖,“空头支票”许诺的多了,李某更是干脆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除一辆货车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然而由于李某此时已行踪难觅,加之车辆流动性大等原因,使得该车一直未能得到实际控制,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干警并未因此气馁,而是一直努力找寻被执行人李某下落及其名下财产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6日,执行干警几经查找,在新密市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货车并成功扣押回法院。得知名下车辆被扣押后,认识到法院执行威慑力的被执行人李某这才转变了态度,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执行干警遂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敦促其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付清了全部案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济法院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理念,持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用足用活司法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措施,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公正高效司法、服务社会大局、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