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河南省内黄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员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纠纷,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原告林某与被告邵某结婚多年,生育一女,婚后被告经常性酗酒,酒后对原告有打骂情况,原告林某心中有怨言无处可化解,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内黄县法院诉前调解员李银堂得知原告的情况后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通知被告立即到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李银堂发挥诉前调解“缓冲带”、“镇定剂”的作用,通过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谈心谈话掌握案情、了解双方真实想法。李银堂向原告分析两人的感情状况,并释明子女抚养的相关问题,原告表示其不是真心想离婚,而是想让被告改掉酗酒的恶习,并且希望被告能够多注重家庭,有稳定的收入,好好的过日子。李银堂又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指明被告在婚姻中的错误做法,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对原告疏于关心,对家庭的责任感不强,并对自己酒后对原告造成的伤害十分后悔。经过李银堂的一番推心置腹的交谈,最终被告郑重的向原告道歉,并作出了书面保证,这段原本有可能走向破裂的婚姻重新燃起了希望。
近年来,内黄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婚姻家庭调解新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为维护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