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武陟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上门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得到当地百姓的广泛赞誉。
巡回审判到田间 司法便民暖人心
“没想过还能在自家地头开庭呢,真是方便啊!”当事人说道。4月7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城东法庭庭长王正超来到嘉应观乡某村,对四起承揽合同案件进行了巡回审判,并现场勘验。
四起承揽合同案件的原告均为武陟县嘉应观乡某村的村民,均于2019年委托了被告任某承建甜瓜大棚。2021年2月24日,一场雪过后,四案原告的甜瓜大棚均倒塌,甜瓜秧苗被压在棚下,给四个原告造成了损失,双方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法院。
城东法庭庭长王正超受理案件后,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决定对案件所涉的五座瓜棚进行现场勘验。现场,王正超仔细查看了瓜棚的结构、所用材料、现状以及甜瓜苗的生长情况。勘验结束后,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王正超就地办案,对四起案件进行了现场开庭。
通过持续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活动,将庭审搬到老百姓家门口,既方便了群众参加诉讼,减轻诉累,又能现场普法,增强了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巡回审判到企业 化解纠纷助发展
4月20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武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李明达审判团队来到河南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某科技(深圳)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和被告河南武陟县某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系承揽合同纠纷,原告诉称,2011年7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单点基站运行合同》,原告向被告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运行服务。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却拖欠运营费93500元不予支付。双方形成纠纷,诉至武陟县法院。
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明达受理此案后,为了更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决定对此案进行巡回审判。庭审结束后,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纸业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科技公司60000元,并支付利息。
“法院进企业开庭、现场化纠纷的形式非常好,不仅为我们带来了便利,更是帮助我们解决了纠纷。”河南某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说道。
为了给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武陟县法院持续开展巡回审判进企业活动,通过将司法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着力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