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的意见就是我们的整改方向!简单但肃穆的审判庭这就出现在了社区,随着审判员手中法槌落下,一场公开庭审在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鼓楼社区拉开了帷幕。
4月20日下午,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刘军杰法官将国徽背到了社区,将巡回法庭的庭审放在了社区会议室,在群众“家门口”就地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场社区工作人员、群众等10余人参与旁听,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费用问题各执一词
原告谢老板与被告某批发市场签订了《商铺租赁及入场协议书》,并按被告要求一次性交纳了3年的租金、保证金、垃圾处理费等。合同签订后,被告某批发市场工作人员通知原告办理装修手续,而原告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由于原告租赁的商铺不能正常开门营业,被告向原告发放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将案涉两间商铺转租他人。现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关于原告缴纳的各项费用是否应该退还,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谢老板一纸诉状诉至该院,要求判处被告退回各项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法官当庭定纷止争
庭审过程中,刘军杰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适时进行发问,庭审环环相扣。原告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被告人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整个庭审现场井然有序。
庭审结束普法忙
为让审判活动真正成为普法实境课堂。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刘军杰结合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发生的民间借贷及房屋租赁等知识,对在场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
“今后,我们院也会尽可能地精心挑选一些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等群众感兴趣、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巡回开庭,让大家真正参与进来,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军杰如是说。
旁听感受
“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庭审活动走进老百姓身边,让大家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公开、公正,不断提升大家知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鼓楼社区党支部书记谢伟说道。
“原来开庭是这样子的呀”“这是又知道开庭啥样,又学了点法律知识,真不赖”“这以后我要是和别人签合同了,我可得多注意”在场群众也纷纷表示,对这种巡回审判方式很赞同。
近年来,该院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将巡回审判作为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的重要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扩大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范围,在将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同时,零距离开展以案释法,帮助老百姓提升法律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下一步,区法院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继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依法维权、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