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在内黄县人民法院楚旺人民法庭,6万元案件执行款终于交付于申请人手中,一起长达三载的婚约财产纠纷案就此落下了帷幕。
2018年5月,连某某与牛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内黄县法院楚旺法庭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牛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连某某彩礼款。履行期限届满后,牛某某迟迟未主动履行,连某某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牛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进行财产调查。考虑到这是一起婚姻家事案件,如果强制执行,容易激化矛盾,要以和为贵,尽力实现执行和解。执行法官陈奇多次与被执行人牛某某进行沟通联系,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沟通过程中,牛某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表示其已经再婚有了孩子且家庭并不富裕,无力偿还案款。于是法官又多次做申请人连某某和解工作,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牛某某一次性给付连某某彩礼款6万元,连某某自愿放弃其他权益。4月19日,牛某某凑齐案款后第一时间来到法庭交到申请人连某某手中,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近年来,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内黄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当事人走执行和解的渠道,使双方在平等、温情、和谐的氛围中达成和解协议,有效促使了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使双方亲情关系得到保持和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