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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法院协助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成功扣押车辆

发布时间:2021-04-20 15:02:27


    近日,金水区法院协助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成功扣押两辆轿车。

    据了解,王某、王某星因追偿权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经线索摸查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发现涉案车辆在郑州市金水区有使用痕迹,当即驱车前来郑州扣押涉案车辆。

    4月13日下午三点多,金水区法院执行局接待了几位从杭州风尘仆仆赶来的执行干警。了解来意后,考虑到执行扣车任务紧急,稍有耽搁车辆就有可能移动,错失扣押时机,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铮立即协调强制团队干警,赶赴扣车现场协助执行。

    当天下午四点,金水区法院执行干警和杭州市拱墅区法院执行干警找到了其中一辆涉案车辆,执行干警上前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并要求案外人停止使用车辆,经协调,第一辆车顺利扣押。随后,在赶往第二辆车的停车位置时,发现该涉案车辆驶离停车位置。后经过两家法院执行干警的走访、调查,4月14日上午九点,在金水区大石桥附近将该涉案车辆扣押成功。

    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身处异地、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的情形屡见不鲜,这也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难题。为破解这个难题,金水法院坚持把加强法院间通力配合、相互协作作为执行工作的常态,在自身案件压力大、任务重的情况下,与兄弟法院多方联动,曾多次协助异地法院执行,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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