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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惠济:法官公正高效审理获藏族同胞点赞

  发布时间:2021-04-19 14:51:52


    “非常感谢法官明察秋毫、高效审理、公正判决,为我讨回了公道,你们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官,我要为你们点赞…………”4月16日,领取并认真阅读完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后,来自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的藏族同胞胡某连连向法官及法院表示感谢,感谢法官公正高效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2018年,黄某因所承揽的某工程建设需要,租赁了胡某所有的工程机械设备,后双方经结算,黄某尚欠胡某租赁费15723元,黄某为此向胡某出具了欠条一张。此后,胡某多次向黄某催要租赁费,均被对方以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拒不支付,胡某无奈之下起诉到了惠济法院。

    因本案涉及少数民族同胞利益,惠济法院受理后,高度重视,指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审理。在认真研究、吃透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为15723元,符合受理小额诉讼案件的条件,遂决定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以便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尽快化解矛盾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法债务应当清偿。黄某租赁胡某所有的工程机械设备用于工地施工,后经胡某催要,黄某向其出具欠条认可尚欠其租赁费15723元,该债务黄某应当清偿。因双方未约定利息,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遂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黄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胡某租赁费15723元及利息。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短时间内就拿到判决书的胡某切实感受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并表示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做法让其十分感动,遂特地当面向法官表达了感激之情,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惠济法院认真贯彻“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注重将活动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完善便民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化纠纷,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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