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平顶山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持续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精神,对确保营商环境评价任务圆满完成进行部署推进。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平顶山中院民事审判部门负责人,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4月6日全市联系服务企业推进会精神,指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义重大,全市两级法院务必以高度的责任感全面投入,把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后期工作任务艰巨,各项工作标准高、任务重,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敢于担当,主动、迅速认领任务,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责任到人。二要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律所及相关专业机构大走访活动,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让律师和市场主体感受到法院的真心真意,持续提高律师、企业满意度,促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的开展。三要态度诚恳。走访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征得律所认可,虚心听取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听真意见,真听意见”,真正找到差距不足,加以整改完善。四要整改提升。各基层法院要定期向中院报告走访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梳理大走访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弄清找准问题弱项,持续完善制度,及时予以整改纠正。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大局,要将营商环境评价作为发展自身不足、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抓手,举两级法院之力,抓紧补齐短板,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