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通过拍卖被执行人名下一套房产,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4年11月,方某因购房需要付首付款,向邻居常某借款100万元,双方口头约定月息3.5%。随后,方某又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等为由,陆续向常某借款150万元。借款到期后,常某多次向方某提出还款,常某虽反复承诺会还款,但却仅支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常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方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常某借款本息共计291万元。
因判决生效后,方某非但没有履行,还举家搬迁玩起了“失踪”,常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微信、上门查找等方式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一直不见其踪影。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方某名下除一套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在该处房产被查封后,执行干警几经辗转,联系上了被执行人方某,对其进行了多番释法明理,劝说其主动履行,避免名下房产被司法拍卖。而方某依然态度强硬,表示自己因投资失败现在根本没钱偿还借款,法院想拍卖就拍卖吧。眼见劝说无果,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对该房屋启动了评估及网络司法拍卖程序。经过多轮竞拍,最终该套房产以350万余元价格拍卖成交。在竞买人支付了全部拍卖款后,执行干警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了执行款,并将剩余拍卖款返还给了被执行人方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