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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法院:化解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婚约财产纠纷、走访了解企业需求、执结民间借贷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4-09 10:32:58


    近日,商丘中院诉调对接中心特邀调解组织商丘市华豫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当事人为此专门送来锦旗表示衷心感谢。

    申请人厦门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永城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其美术作品著作权为由向中院提起侵权诉讼,经与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中院根据案件类型,将案件指派到特邀调解组织商丘市华豫非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该中心安排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调解员发现被申请人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双方当事人也对侵权事实无争议,但对赔偿数额有分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经调解员调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均作出了一定让步,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申请人当场履行完毕,至此双方纠纷得到一次性解决。

    近年来,商丘中院在从事调解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优势,借助本院调解员及特邀调解组织的力量,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中心收案339件,调解成功259件,调解成功率76.40%。

    近日,永城市法院城镇法庭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解决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申请人高某某与被申请人郭某某婚前经媒人给付彩礼16万元。后因性格不合,2021年3月10日申请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在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即时履行,并申请法庭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官认为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自愿、合法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的调解协议依法予以司法确认并送达民事裁定书。通过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

    4月7日下午,宁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深入到辖区河南天明鸽业有限公司、天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交谈,把握企业司法需求,切实解决企业中存在的涉法涉诉问题。

    在河南天明鸽业和天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王宏伟询问了解企业的产业规模、产业规划、生产经营等状况及法律诉求,倾听企业负责人反映的困难。对企业发展提出了建议,在转型发展上谋划新思路、实现新发展、展现新作为。他向企业负责人介绍了目前县法院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并诚挚邀请企业到法院进行交流。

    近日,睢阳区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方式,将一套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成功拍卖,一起五年的案件执行完毕。

    原告梁某诉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承诺于今年1月26日前偿还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期限届满后,陈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偿还部分欠款后,就剩余欠款与梁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陈某依旧并未按照和解协议还款。梁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司法扣划陈某部分案款后,陈某名下账户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王春霞通过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房产一套,于是对该房产进行查封。经过几轮竞价后以42.9万元拍卖成功,所得款项用于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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